有關「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監獄廢水處理場新建工程」擬於雲林縣虎尾鎮蕃薯段989及990地號新建廢水處理廠,是否得免申請建築執照案

 

內政部營建署下水道工程處

內政部函 106-12-14 內授營環字第 1060819582 號

 

 

主旨:

有關「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監獄廢水處理場新建工程」擬於貴縣虎尾鎮蕃薯段 989 及 990 地號新建廢水處理廠,是否得免申請建築執照案,復如說明,請查照。

 

 

說明:

一、依據本部營建署案陳貴府 106 年 10 月 23 日府工水字第1060152210號函辦理。

 

 

 

 

二、本部營建署 86 年 8 月 13 日營署工程字第 18092 號函暨 95 年 12 月 22 日營署建管字第09500
       65586 號函已釋示「污水處理廠、抽水站、截流站等工程係屬環保工程或土木工程,開工程之設
       置標準悉明訂於下水道相關法規中,故其中除污水處理廠之管理大樓如係純供管理人員工作及住
       宿場所,應依建築法之規定申請建造執照,其餘應不屬建築法規範之範疇。」本案請貴府依上揭
       函釋本權責認定。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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